后勤管理处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后勤管理处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师生满意,制定本制度。
一、有关人员来后勤管理处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后勤干部职工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科室并引导至相关科室。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处领导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事项。对师生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师生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后勤管理处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来电话咨询的,接听电话的后勤管理处干部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部门办理。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后勤管理处干部职工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若有关人员以其它形式咨询工作,首问责任人也应该给予相应快捷的回应。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师生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