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6-14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使党政分工合作,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后勤管理处党总支、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议事制度如下:

一、议事内容

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是决定本公司行政管理、业务和建设、发展工作等重要事项的最高决策会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和院领导指示的意见和实施方案。

2.讨论制订后勤管理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研究确定后勤管理处机构设置及调整的建议。

4.研究制定后勤改革方案。

5.研究制定后勤各部门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6.对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奖惩。

7.职工的定编定岗调整和临时用工情况。

8.安全稳定工作。

9.和谐校园建设。

10.棘手问题的处理。

11.日常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题的确定及出席会议人员

1.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与处长共同商定,条件不成熟的暂时不要上会。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征求意见,做好调研。

2.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党总支书记、处长、副处长、服务质监办主任、处长助理、各科室负责人和文秘。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领导联席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员的三分之二方能召开。

4.党政领导联席会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会议的决策原则

1.根据议题,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联席会由总支书记或处长主持。涉及思想政治、干部、学习教育、宣传、奖惩等内容的一般由总支书记主持;涉及后勤建设与发展、行政业务、行政管理等内容的一般由处长主持。

2.坚持民主集中的决策原则。会上对每个议题都要认真讨论,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科学民主决策。

3.若对某一问题发生争议,除了在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决定。

四、决议的实施

1.党政联席会形成的决议,按照党政职责范围分别由党总支或行政班子组织实施。

2.半年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工作通报或汇报。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或非党员干部,应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决议在实施过程中,若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党政领导联席会再行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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